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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套)关键性机车车辆推广应用导师数据库》(2016原版)募集建议 牵涉核磁共振等精密测量科学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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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19  来源:仪器网  作者:Mr liao  浏览次数:34
核心提示:11月18日,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进行公示,包含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电子及医疗专用装备等在内的14项重大技术装备,涉及四极杆质谱仪、多声道超声波气体流量计、制动器在线

  11月18日,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进行公示,包含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电子及医疗专用装备等在内的14项重大技术装备,涉及四极杆质谱仪、多声道超声波气体流量计、制动器在线监测系统等多款精密测量仪器,及高通量基因测序仪、全自动化学发光检测仪等医疗装备。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的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其中首台(套)装备是指在用户首次使用的前三台(套)装备产品;首批次装备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的装备产品。

  通知原文如下:

  为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应用,按照《关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建〔2015〕82号)、《关于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6〕60号)等相关要求,我们组织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5年第二版)进行了修订,现在网上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12月18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电话:010-68205624

  传真:010-66013708/68205623

  电子邮箱:zhuangbei@miit.gov.cn

  附件: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doc

  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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