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验收工作的通知》,决定于2017年上半年对2011年立项建设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清单见附件)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建设内容、目标任务、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等。对建设成效显著、验收结果良好以上的“111基地”可继续滚动支持5年;未通过验收的,则不再列入引智基地序列。
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验收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教技函〔2016〕4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上半年对2011年立项建设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清单见附件1)进行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1.各111引智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和目标任务。
2.重点突出引智基地在引进国外高端人才和国际化团队建设、创新能力提升和国际学术影响力、学科建设和创新人才培养、规范化管理、高水平国际合作等方面的重大进展和标志性成效。
二、验收方式
1.验收工作由 “111计划”管理办公室统筹组织,委托独立第三方实施,召开验收会议,组织综合评议。
2.验收会议包括听取验收报告、查阅验收资料、考察研究平台和形成验收意见四步。
3.验收会议专家组由教育部科技委委员、学部委员和本领域知名专家组成,一般为5-7人。
三、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分优秀、良好、不通过三种。对建设成效显著、验收结果良好以上的“111基地”可继续滚动支持5年;未通过验收的,不再列入引智基地序列。
四、相关要求
1.材料报送。各“111基地”要认真总结和梳理基地建设期间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填报《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验收申请报告》(附件2),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上传至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系统,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盖章)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
2.现场准备。会议现场准备验收申请报告、项目申请书、年度进展报告汇编、基地人员引进与评聘、联合承担项目、合作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档案和文件材料一套,同时做好材料的分类整理工作。
3.时间安排。“111计划”管理办公室对各学校验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提出专家建议名单和验收时间,经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召开验收会议。各基地应在验收会议结束1周内,将《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验收意见表》(附件3)寄送至教育部科技司,同时将PDF扫描件报至“111计划”管理办公室指定邮箱。
4.结果公布。验收结果和滚动支持名单将于2017年6月在教育部科技司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网站公示。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验收清单序号项目编号基地名称承担单位1111-2-01数学科学中的若干前沿问题及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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