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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部汇报石门水库专项第二轮责成成效 黑龙江省北山泉石门水库生存环境原因清淤“零”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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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4  来源:仪器网  作者:Mr liao  浏览次数:47
核心提示:9月4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二轮督查工作持续开展,第一批8个督查组继续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等8省份,共现场检查32个饮用水水源地的122个环境问题整治情况。从检查情况看,62个问题已

  9月4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二轮督查工作持续开展,第一批8个督查组继续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等8省份,共现场检查32个饮用水水源地的122个环境问题整治情况。从检查情况看,6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销号,完成比例为51%;59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有1个问题清理整治进展为“零”。

  督查发现的主要情况: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西泉眼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该水源保护区内存在道路交通穿越问题,未采取任何污染应急防护措施,成为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风险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经过饮用水水源地的交通路段应建设防撞护栏、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应急池等事故应急防护工程设施,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牵头推进西泉眼水库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督查组现场检查时,该问题整治方案尚未制定,更没有开展实质性整改工作。阿城区人民政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仅8月22日致函省公路管理部门推进工作。目前该问题整治工作未有实质性进展,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容易对水源地环境安全造成威胁。

  同时,督查组还发现3个水源地的3个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相对滞后,整治进度不足30%,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0%以上)。主要涉及山西省运城市、辽宁省营口市、山东省青岛市各1个问题。(详见附件)

  对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附件:                                 整治进展为零和相对滞后的问题清单

(9月4日)

序号

省市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级别

保护区类别

问题具体情况

督查情况

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西泉眼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水源保护区内存在道路交通穿越问题,未建设应急防护设施,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整治工作零进展。整治方案尚未制定,没有开展实质性整改工作。

2

山西省运城市

白沙河

地市级

二级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整治进度滞后,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理,污水处理工程尚未开工建设。

水源地

3

辽宁省营口市

石门水源地

地市级

一级

一级保护区内村落存在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整治进度滞后。目前已制定整改方案,并开展初步评估工作,相关工程措施尚未实施。

4

山东省青岛市

棘洪滩

地市级

二级

二级保护区内段家庄存在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整治进度滞后。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外运;生活污水处理方案尚未制定,相关工程措施尚未实施。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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