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科学院发布《中国科学院关于撤销部分院级非法人单元的通告》,决定撤销中国科学院上海超导中心等14个院级非法人单元。根据通告,被撤销机构其名称不得再使用 “中国科学院”或“中科院”字样。
2014年,中科院启动实施“率先行动”改革计划,目标在2020年前,稳步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基本完成分类定位、分类管理的体制机制设计,开展四类科研机构建设试点。到2030年前形成相对成熟定型、动态调整优化的中国特色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为达到目标,“率先行动”计划分为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2014年至2015年为重点突破阶段,2016年至2020年为跨越发展阶段,2021年至2030年为引领发展阶段。目前,中科院正处于改革行动的跨越发展阶段。此次相关机构的撤销也是中科院“率先行动”中调整优化科研布局,整合优势科技资源的重要一步。
目前中科院全院共拥有12个分院、100多家科研院所。根据计划,到2020年前,中科院将按照创新研究院、卓越创新中心、大科学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所4种类型新机构进行相应分类改革。
附此次撤销的院级非法人单元名单:序号
撤销的院级非法人单元
依托单位
1
中国科学院上海超导中心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2
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工程中心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
3
中国科学院加速器驱动次临界嬗变系统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4
中国科学院低阶煤利用先导专项管理中心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5
中国科学院新一代信息技术先导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
6
中国科学院上海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
7
中国科学院清洁能源技术发展中心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
8
中国科学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
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筹)
9
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与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
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
10
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
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
11
中国科学院兰州技术转移中心
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
12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物农业中心
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
13
中国科学院地理信息与文化科技产业基地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14
中国科学院深圳现代产业技术创新和育成中心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