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空气颗粒物污染具有污染范围大、污染程度深、多种污染类型并存、污染来源复杂等特点,这给大气颗粒物防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大气颗粒物防治工作首先需要开展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弄清颗粒物污染的来源问题,因地制宜地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 简称“源解析”) 是基于环境受体( 即环境空气) 和污染源的颗粒物化学组成信息,利用源解析模型对不同类型的颗粒物排放源类进行定性识别并定量解析其对颗粒物贡献的技术方法。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是科学、有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基 础和前提,是制定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重要依据,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效果评估的重要手段。
为促进大气颗粒物源解析研究工作的业务化,受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了“大气颗粒物源解析监测技术体系构建及业务化技术支持”项目,组织开展编制相应标准规范。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上述相应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且生态环境部于近日发布关于征求《开放源扬尘颗粒物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等4项标准意见的函,其中包括《开放源扬尘颗粒物采样技术规范(试行)》、《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技术规范(试行)》、《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试行)》、《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测定 衍生化/气相色谱—质谱法(试行)》。
该4个标准规范属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系列标准之一,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相关的监测活动。
相关单位如有意见可于2019年5月10日前反馈至生态环境部。逾期未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司毕方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78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超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43198
电子邮箱:wangchao@cnemc.cn
附件:
1.开放源扬尘颗粒物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对土壤扬尘、 道路扬尘、 施工扬尘、 堆场扬尘、 二次扬尘等采样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2.颗粒物滤膜自动称量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本标准规定了滤膜自动称量的设备要求、 操作过程、 技术要求、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3.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4.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测定 衍生化/气相色谱-质谱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 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衍生化/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5.《开放源扬尘颗粒物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等4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