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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国家政府水体合格混凝土采测分开运转受托岗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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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30  来源:仪器网  作者:Mr liao  浏览次数:43
核心提示: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关于开展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运行委托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按照《关于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76号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关于开展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运行委托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按照《关于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76号)的要求,2017年10月启动国家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实施范围为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2050个(包括1940个国考断面和110个入海控制断面)。

  根据采测分离工作任务承担情况,现将1854个考核断面采测分离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实验室分析业务和其他196个偏远断面全年1-12月监测业务进行委托。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2019年5月22日前,请将签字、盖章且审核无误的委托协议(一式六份)及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水室。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综〔2013〕57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间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各省级监测站务必在收到总站划拨的项目资金后一个月内,按项目任务分配及经费支出明细完成省内项目资金二次划拨,并与各具体承担单位签订拨款协议。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总站网站(www.cnemc.cn)文件通知栏下载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100012)

  联 系 人:水 室 解鑫 010-84943100,15901562614

  水 室 白雪 010-84943283(传真:9055)

  附件:

1、委托协议书-北京.doc

2、委托协议书-天津.doc

3、委托协议书-上海.doc

4、委托协议书-重庆.doc

5、委托协议书-河北省.doc

6、委托协议书-山西省.doc

7、委托协议书-内蒙古.doc

8、委托协议书-辽宁省.doc

9、委托协议书-吉林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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