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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发表《招标投标法则》修正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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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20  来源:仪器网  作者:Mr liao  浏览次数:80
核心提示:2019年12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指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现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我国,招投标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
2019年12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指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现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我国,招投标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投标法》是招投标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自 2000 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招投标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招投标市场不断壮大,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则日趋完备。但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招投标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有的《招标投标法》不再完全适用当前的形势。为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解决招投标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修订《招标投标法》被提上日程。
   在此次修订中,起草单位以问题导向、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和与时俱进三点为思路,着眼于招投标基本制度的修改完善,对现行《招标投标法》进行了大修。《征求意见稿》共 8 章,94 条,其中在现行《招标投标法》基础上修改 58 条,增加 28 条,删除 2 条,维持 8 条不变。修订内容主要涉及八个方面:推进招投标领域简政放权、提高招投标公开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落实招标人自主权、提高招投标效率、解决低质低价中标问题、充分发挥招投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功能、为招投标实践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和创新招投标监管。
   此外,《意见征集稿》对现行《招标投标法》未规定的招标终止、招标档案管理、异议与投诉处理程序、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等基本制度作了补充规定,对法律实施过程中有关方面理解和执行上存在疑问的规定作了进一步明确。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还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启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配套部门规章的修订工作,对广大市场主体普遍关注的一些操作层面问题作具体细化规定。相信随着招投标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的营商环境会得到更进一步的优化。也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能积极建言献策,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2. 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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